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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4日 錯
所謂才子和所謂玉女,由於「美少女」的介入,導致接近二十年的戀情宣告落幕。不消幾天,卻又「峰迴路轉」,所謂才子和所謂玉女竟然宣告共諧連理。
本來說,所謂才子「浪子回頭」,放棄跟「美少女」的孽戀,重投所謂玉女的懷抱,兩人不計前嫌,雙雙情訂終身,這故事看來確實十分美滿––如果觀眾們都不知就裏的話。可惜,本來應該是美滿的故事,卻因為「角色大兜亂」,變得比九十年代初的港產電影更加難看。
我所說的「角色大兜亂」,當然是指這段「三角孽戀」的三位主角,都對調了身份––啊,不,對調了身份的,其實只有兩位女主角。本來是被人搶了愛人的所謂玉女,竟然再一次不計前嫌去原諒「誠信破產」的所謂才子,結果所有旁觀者––甚至她的支持者––由「不值」變成「不齒」她這種幾近愚昧的所為,更有傳媒云她的「玉女掌門人」形象毁於一旦;本來搶人愛人的「美少女」,反過來遭人拋棄,由搶人愛人的「狐狸精」變為「o趙完鬆」(意思是「吃完就走,甚麼責任也不負」)的受害者,漸漸地受到大家的同情,而因為她的身材對她感興趣的人,就更可以大模斯樣的去支持她了。至於所謂才子,就繼續用情不專、繼續他「不知多幸福,旦擁有夢寐以求的一切,你吹咩?哈哈!面對現實吧」的做人態度,只是令人厭惡的程度大幅提升了,但這也不影響他本來的生活罷了。
其實這段「三角孽戀」,表面上看來,三個都是輸家。
「美少女」開始滿以為自己擊倒了所謂玉女、為自己的男友名冊加上一個「志怪小說名家子嗣」,在人生的選輯 (portfolio) 中留下精彩的一筆;結果卻是所謂才子回到舊情人身邊,自己卻是賠上了學業,還惹上了一身的是與非。
所謂的玉女呢,作為「玉女」,是否應該用情專一、對心愛的人死心塌地、儘管愛人如何見異思遷自己都應該加以原諒呢?我可不知道。不過,所謂玉女除了原諒所謂才子,還委身下嫁,把自己的一生幸福押下去(他們以後離不離婚先作別論),實在讓我進一步理解到「愚昧」的定義是甚麼(隨便訕笑我酸葡萄好了,I don’t give a damn)。陶傑先生《歧視萬歲》一文有云︰「愚昧,基本上是一種無可饒恕的罪惡,而歧視,是對這種罪惡的懲罰。」既然如此,所謂玉女為了所謂才子變得一無所有,受人不齒之餘甚至受人歧視,不也是十分合理嗎?而且據報說,所謂玉女在婚訊公佈後,為了逃避記者的纏擾,開車時還衝了幾趟紅燈––別跟我說「玉女也是人,也會偶爾犯法」這些不合邏輯且不負責任的鬼話––這些種種,開始令我明瞭那些藝人公司,為甚麼寧願冒被人指罵「傷風敗俗」,也乾脆推捧一些走性感暴露路線的藝人,而不再花時間和資源去發掘所謂的「玉女」。
而所謂才子,名聲和人格看來應該輸得淨盡了。可是,換過角度看,所謂才子享受過那麼多的溫柔鄉,最後還是讓所謂玉女逃不過五指山,這麼說他反而是大贏家吧?既然他老爸有着豐厚的財產,加上他和所謂玉女以前賺到的(先別管是否真的像周刊所說,都已經投資失利敗光了),即使再也沒有人欣賞他的才華––甚或像某位息影女藝人名媛覺得他根本就沒有––而不去找他寫文章,他和所謂玉女還是生活無憂。所以實在難怪,儘管他今天留下一大票的風流債,甚至曾經為了一已私慾而濫用自己的媒體利器去把「情敵」打進萬劫不復之地,最後反而叫暗諷他的人 “get a life”––儘管他曾經找過牧師去「懺悔」。
也許,這段「三角孽戀」,任憑傳媒如何炒作,最終大家都不會知道所謂才子為甚麼突然「浪子回頭」、所謂玉女為甚麼「唔嫁又嫁」的真正原因。誰知道,這段鬧劇,會不會只是他們三個人自編自導自演的大龍鳯?「美少女」對香港的銀色事業充滿憧憬,可是單憑美腿一雙,根本不足以在娛樂圈立足。有見及此,「美少女」機緣巧合之下,認識了「才子哥哥」,所謂才子見既能助別人,又有「油水」可抽(不知道是哪方面的「油水」了,反正就有益於他吧),何樂而不為?「美少女」的身世變得「傳奇」,而且「壞女孩」的形象因為才子的「o趙完鬆」,加添了幾分「楚楚可憐」,更加容易擄獲男人的心,受好色的導演賞色……不……賞識的機會因而大大提高了。至於所謂玉女,也沒好氣去管所謂才子那麼多,總之才子提昇完「美少女」的知名度過後,帶同「美少女」老爸給的謝酬去娶她就好了。一切所有的分手、結婚聲明,原來都在才子的安排之下,傳媒和受眾們都自願跟着他的指揮棒起哄,當了「臨記」(臨時演員之意)也不自知,而且還要仗義免費出演,一毛錢報酬也收不到……看來才子原來真不是蓋的!看來我實在應該收回「所謂」這兩個字了……
只是我覺得,大家實在應該無視這對所謂才子玉女的存在,無論他們「分手」然後「復合」再跟着結婚的真正原因是甚麼,在這個十二月,他們都已經浪費了香港人很多的時間。而且他們倆個結婚,跟我們有甚麼關係?他們這段離離合合的戀情,有沒有為我們香港人作出過甚麼良好示範作用呢?分手也好、原諒也好、甚至結婚也好,任何決定都沒有絕對的對與錯,只是有多少人到了今天,會重新反思「玉女」除了要用情專一、從一而終以外,還應該有點人格和骨氣呢?
泉在向石滲 水卻放任地滴下 地愛風裏等 愛海黑暗裏抖震 唇像被遠海沾濕的片片熱吻 錯在何事 想妳也必定會知
雲在斷去 展向兩段面前路 念妳的心 總要關上這段好 紅藍白滿天 早應該更美滿 透心的跟妳錯在這個月份
(寫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廿三日) 12月18日 註定的結局
「才子配玉女」,可說是老生常談,更是我們號稱擁有五千年文化的中華民族的理想規範。窈窕淑女,君子好逑;才藝兼備且大方得體的大家閨秀,更是世間罕有,非英雄間競折腰之不可得。既是玉女,必不是凡夫走卒、莽漢匹夫可配之,只有通解風情、博學多才之士,才能打動玉女芳心。自古以來,唐伯虎和秋香、秦少游和蘇小妹、甚至梁山伯和祝英台,一對一對的才子玉女,譜出 一段一段的愛情故事,這些故事,都是溫婉淒美的,都是可歌可泣的,即使最後二人能不能夠走在一起,也不重要,更重要的是,「才子」和「玉女」,確實真的配過在一起,就是那短短的時間,就足以叫整個故事蕩氣迴存,令人津津樂道。
然而,隨着我們的先祖在清朝時見識過甚麼叫做「船堅炮利」,今天已經再沒有人以「八股選士」,「才子」跟「玉女」當然已經不再是甚麼絕配。今天的世界,現金為王 (cash is king),任憑你才高八斗,不能給予另一半安穩富庶的生活,莫說玉女,港女也輪不到你去碰。「才子配玉女」變成「財子配玉女」。
公平一點說,今天其實還有沒有所謂的「玉女」呢?
不妨先看看,所謂的「玉女」是甚麼樣的東東。「玉女」一詞,當然是源自「金童玉女」一詞︰道家稱侍奉仙人的童男童女為「金童玉女」,後引申為「仙女」、「美女」等(見《中華民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)。古有「惠公即位二年,淫色暴慢,身好玉女。」(見《呂氏春秋˙季冬紀˙貴直》);今有「志怪科幻小說名家子嗣,淫色暴慢,擁玉女而不知足。」今天我們對「玉女」一詞,有了更深入更專門的解釋,就是專指香港娛樂圈中守身如玉的女藝人。「玉女」能夠堅持讓自己「白璧無瑕」的話,當然能夠輕易配上「財子」;慘被傳媒揭破臭史(如「淫照門」)的話,任憑她在鏡頭前怎樣繼續裝可愛扮可憐,恐怕最後還得落入萬劫不復之地矣。
香港的曾為一時佳話的「才子玉女」,經過接近二十年的感情,終於在「才子」一次又一次的拈花惹草、「玉女」忍無可忍之下,宣告分手了。「才子玉女」分手,大夥兒矛頭當然直指「才子」,痛恨他不知足,明明有個「玉女」女朋友還不知足,偏要繼續對「玉女」不忠,非群起而攻之、讓他不好過不可(這裏面當然帶點「才子」當天得到了「玉女」,讓許多男人失望的反射報仇心理作祟)。
可是,眼光能夠放寬一點、指出「玉女」其實也活該的人,卻不多。
既然知道身邊的男人本性如此,卻一次又一次的「相信他」、「原諒他」,那為甚麼這一次又不原諒他?捱了十幾年,結果還是勞燕分飛,這豈不是證明了以前多番的「相信」和「原諒」,都是出於愚昧?
難道是,「玉女」其實真的有着甚麼不可告人的苦衷嗎?「明知我心裏苦衷,仍放任我做好夢,難得你這個『朋友』,極陶醉,但痛」?有夠耐人尋味的。
「玉女」其實是否真的堪稱為「玉女」?我不敢肆意評論。只是說,當天「才子」因為「當日無足夠安全感」、「 純粹年少氣盛」,而當年「玉女」「又的確人見人愛」,令「才子」「欠缺信心」,因而對「情敵」無中生有、肆意誣蔑、人生攻擊,令「情敵」的事業毁於一旦。所謂的「玉女」,為甚麼一句公道說話也沒有說過?若非「情敵」咬緊牙根拼命生活下去,而跟阮玲玉一樣因為「人言可畏」而自我了結,「玉女」的袖手旁觀,豈不害死人?
「才子」今天反過來被指「賤男」,有人「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」,為他冠上當天聲稱其「情敵」的稱號,令不少人大快人心。這,也可能真箇是「天理循環,屢報不爽」罷。可是,「玉女」為「才子」奉獻了最美好的青春,最後卻敗給更青春無敵的「美少女」,我不想動輒上綱上線到「天理」上。也許她其實真的樂在其中,就像她曾經說過(或唱過)︰
「你知唔知道永遠嘅愛係乜嘢?佢只不過係一個美麗嘅童話。當故事完結嘅時候,我哋又返番去寂寞裏面,去等另外一個故事開始。但係我好想話畀你聽,喺我哋嘅童話故事裏面,我係曾經真心真意去愛過你。」
不過,「回到寂寞」的,還只是「玉女」。「才子」還是投去「美少女」那兒,繼續精神分裂地一邊「懺悔」、一邊享受溫柔鄉了。
「才子配玉女」,結局並不一定是美滿的。梁山伯最後為了祝英台吐血而死,祝英台投墳自盡,最後雙雙化蝶,雖不美滿,卻是淒美。可是,自古以來,更多的所謂「才子」其實都只是「登徒子」,今天的所謂「玉女」枉花十幾年青春才糊塗夢醒,分手後兩個人還要「引咎辭職」和寫甚麼公開信的,這故事一點也不動人。
明白你的心事,我竟比你難過,誰被愛得苦只得這一種結果? 期待着結局,註定是場禍,從來亦沒向天與地求助。 可惜你不忍離開,難道我可以要求更多?
(寫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)
後記︰
剛從網上新聞得悉,「才子」和「玉女」宣布申請結婚了。
「才子」一句「浪子回頭」,最後又得到「玉女」願意下嫁。搞了一場「大龍鳳」,最終還是走在一起。這個結局是不是美滿,現在還是言之尚早。但肯定的是,這個故事,已經變得更加胡鬧難看。還是奉勸其他男人,不要跟「才子」相比,以為只要「浪子回頭」,就能得到伴侶的原諒。要「滾過,才學懂珍惜」,跟「殺過人,才明白生命的可貴」一樣,狗屁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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